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件编号: | 20201124001 | 来信时间: | 2020-11-24 11: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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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第一套住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完后,第二套自住房商贷后,可以取夫妻俩的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吗? | ||
答复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答复时间: | 2020-11-27 11:14:07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偿还商业贷款(含外地公积金贷款) (1)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2)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还贷记录; (3)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 (4)主贷人个人征信报告。 《关于适度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淮公委[2018]2号),职工及其配偶因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用于偿还本年度实际已还款本息,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注意事宜:资料只需原件 1、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是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提供本人银行储蓄存折或者银行卡(一类卡); 3、若提取配偶公积金,需同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 4、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 5、异地购房还贷,需同时提供购房地户口簿或近半年社保缴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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