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通办”关于两地联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跨省通办”窗口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接收本地购房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对职工身份及购房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还需借款人填写《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
2.受理中心对职工及其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簿、银行卡(Ι类账户)以及购房、贷款等所有属地中心所需的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并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3.受理中心自受理职工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职工提供的购房材料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填写《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核实未通过的,电话通知职工受理意见。
4.受理中心于购房提取材料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通过的职工《“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及《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进行扫描,连同职工提取所需的其他所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发送至业务属地(缴存地)中心。
5. 属地(缴存地)中心每个工作日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受理中心传递的职工申请及提取材料,根据当地提取政策,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取材料进行审核,核定职工的可提取额度并转入至申请职工提供的收款账户。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