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异地贷款(商品房) 便民告示
一、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应当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其中一方须为淮北市户籍。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良好,个人征信报告两年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记录,无影响本次贷款的其它负债。
所购房应是淮北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已使用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年限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连续缴存公积金且信用良好,贷款偿还期限可酌情延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二)首付比例
首次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20%。
借款申请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型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30%。
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首次公积金贷款同档次利率标准的1.1倍。
(三)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在我市最高贷款限额下,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并且最高贷款额不超过月缴存额相对应的同档次最高贷款额。
1、单方月缴存额在10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月缴存额在1000元以上至20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月缴存额在20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2、夫妻双方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3、还款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借款人单方缴存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不足10万元可放宽至1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不足20万元可放宽至20万元。
三、贷款偿还
还贷方式: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或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放款后不能变更还贷方式,扣款日为每月二十日。
四、贷后约定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合规运行,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缴存账户封存后未重新就业的,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须调整办理为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业务。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连续六个月不能正常缴存公积金的,中心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上浮到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或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提前收回贷款。
五、所需要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两份及复印件两份)
2、首付款发票(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
3、付款凭证(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复印户口簿首面、户主及本人的页面)
6、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关系证明,如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
7、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一份,有效期一个月,如有曾用名,须同时提供曾用名信用报告)
8、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9、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六、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至公积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提交资料,申请贷款→大厅“担保中心”窗口签订担保合同→大厅“贷款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房产超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公积金中心受理并收到抵押权证先后排序轮候发放贷款
七、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61-12329 0561-3880756
2、办公地点:南黎路127号一楼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
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异地贷款(二手房) 便民告示
一、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应当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其中一方须为淮北市户籍。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良好,个人征信报告两年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记录,无影响本次贷款的其它负债。
所购房应是淮北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已使用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年限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连续缴存公积金且信用良好,贷款偿还期限可酌情延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二)首付比例
根据房屋使用年限1至10年(含10年)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30%;11至20年(含20年)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40%;21至34年(含34年)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50%。
借款申请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型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房屋使用年限在11至34年(含34年)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暂停办理房屋使用年限在35年(含)以上的二手房贷款;购买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自住住房申请二手房贷款,必须进行价值评估;购买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自住住房申请二手房贷款,可自愿进行价值评估;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二手房,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首次公积金贷款同档次利率标准的1.1倍。
(三)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在我市最高贷款限额下,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并且最高贷款额不超过月缴存额相对应的同档次最高贷款额。
1、单方月缴存额在10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月缴存额在1000元以上至20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月缴存额在20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2、夫妻双方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3、还款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借款人单方缴存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不足10万元可放宽至1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不足20万元可放宽至20万元。
三、贷款偿还
还贷方式: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或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放款后不能变更还贷方式,扣款日为每月二十日。
四、贷后约定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合规运行,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缴存账户封存后未重新就业的,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须调整办理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业务。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连续六个月不能正常缴存公积金的,中心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上浮到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或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提前收回贷款。
五、所需要件
1、托管协议(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
2、托管凭证(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
3、存量房交易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复印户口簿首面、户主及本人页面)
6、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关系证明,如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
7、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信用报告(原件一份,有效期一个月,如有曾用名,须同时提供曾用名信用报告)
8、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四份)
9、评估报告(原件一份),备注:若购买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自住住房申请二手房贷款且不进行评估的,无需提供评估报告,需增加提供:
(1)存量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
(2)完税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四份)
10、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11、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六、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至“房产超市”办理网签,资金托管,房产评估(或缴纳契税)→公积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提交资料,申请贷款→“房产超市”办理房产交易→大厅“担保中心”窗口签订担保合同→大厅“贷款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房产超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公积金中心受理并收到抵押权证先后排序轮候发放贷款
七、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61-12329 0561-3880756
2、办公地点:南黎路127号一楼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