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来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的一种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在我国已成为一种长期性的基本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一)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定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具有强制性。
(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其实住房公积金就是城镇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依法缴纳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