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1104001 | 来信时间: | 2020-11-04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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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 |
内容: | 二次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淮北矿业分中心、皖北煤电分中心除外)。以上文件,我的情况,现套房有我父亲和我的名字,我父亲一直再还公积金贷款,我的没动,我现需买房供小孩上学二套房我知道征信也没问题,但是到单位信息录不上。我有几个问题1,借款人还清我是共有人为什么也不能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还需等待6个月。2我是皖北局的,文件上不是说皖北煤电分中心除外吗?3.我买房事先也咨询了,都讲没问题,个人征信里面看不到我有贷款业务,等什么都准备好了要买房子了开始录信息办贷款了,提交不了,我想说调整公积金文件不普及,没有被我们工人所熟知。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11-05 08:3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您是在哪里办的公积金贷款,这里是市直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0561-3880756,如果您是在皖北矿业公积金中心办理,请咨询:0557-2668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