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424001 | 来信时间: | 2023-04-24 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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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 |
内容: | 夫妻共同住房,有一方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吗?需要哪些手续,在哪办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3-04-26 08:3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公积金贷款是按户不是按人,您本户正在偿还公积金贷款不影响其他提取业务办理,请关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首页办事指南按钮中查看您所要了解的提取业务及所需要件。 办理地点: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路127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