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还贷

来源: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件编号: 20230704001 来信时间: 2023-07-04 10:57:3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购房超过一年以后,如何提取公积金还贷
答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3-07-06 10:41:22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第一条 政策要点: 

(一)借款人(或其拥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偿还购买异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购房所在地近半年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如社保断交则不在受理提取范围内;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并在本市缴存社保的,提供购房地社会保险缴存证明不予受理提取);2018年6月20日之前的,可以不提供。 

(二)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必须是具有房屋产权的产权共有人(仅限于配偶、子女、父母关系,并提供关系证明和拥有房屋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书》),提取时须按产权人所占产权比例对应金额进行提取。 

(三)婚前单方申请的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不予提取。

(四)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含非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按首次提取公积金所提供的原始凭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借款合同)产权份额进行提取。

第二条 申报材料: 

(一)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含非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

1、办理条件

职工或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并正常还款的。 

2、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款发票; 

(4)近三个月贷款还款流水;

(5)主贷款人个人征信报告(商业银行与中心已实现贷款数据实时对接的不需提供);

(6)关系证明(夫妻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需提供户口簿); 

(7)职工本人社保卡或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8)夫妻双方如一方在外中心缴存的,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提取证明原件。

3、可提取金额 

(1)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贷款还款额,并且不超过已偿还的该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不含罚息);

(2)若提取申请人的另一方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则提取申请人在我市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时,金额应扣除另一方当年已提取的金额。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共同借款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5、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 

(二)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办理条件

职工或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正常还款的。

2、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关系证明(夫妻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需提供户口簿); 

(3)职工本人社保卡或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4)夫妻双方如一方在外中心缴存的,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提取证明原件。 

3、可提取金额 

(1)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贷款还款额,并且不超过已偿还的该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不含罚息);

(2)若提取申请人的另一方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则提取申请人在我市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时,金额应扣除另一方当年已提取的金额。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共同借款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5、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淮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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