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

来源: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件编号: 20231120001 来信时间: 2023-11-20 11:09:1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本人在来淮北工作之前,在异地有一笔公积金贷款,现在淮北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以为异地公积金贷款还贷?如果可以,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3-11-23 15:18:14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可以。政策如下:

第一条  政策要点:
(一)2018年6月20日之前,购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不提供借款人(或其拥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购房所在地近半年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二)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必须是具有房屋产权的产权共有人(仅限于配偶、子女、父母关系,并提供关系证明和拥有房屋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婚前单方申请的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不予提取。
(四)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含非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按首次提取公积金所提供的原始凭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借款合同)进行提取。
第二条  申报材料:
(一)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含非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
1、办理条件
职工或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并正常还款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2、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款发票;
(4)近三个月贷款还款流水;
(5)主贷款人个人征信报告(首次商贷还贷提取需要提供);
(6)关系证明(夫妻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需提供户口簿);
(7)职工本人的社保卡或选定的银行Ⅰ类借记卡;
(8)夫妻双方如一方在外地中心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提取证明。
3、可提取金额
(1)提取额应不超过以上年度贷款还款额,且不超过该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不含罚息);
(2)若提取申请人的产权共有人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则提取申请人在我市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时,金额应扣除产权共有人已提取的金额。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共同借款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5、办理渠道
线下窗口办理。
(二)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办理条件
职工或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正常还款的。
2、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关系证明(夫妻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需提供户口簿);
(3)职工本人的社保卡或选定的银行Ⅰ类借记卡;
(4)夫妻双方如一方在外地中心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提取证明。
3、可提取金额
(1)提取额不超过以上年度贷款还款额,并且不超过该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不含罚息);
(2)若提取申请人的产权共有人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则提取申请人在我市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时,金额应扣除产权共有人已提取的金额。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共同借款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5、办理渠道
线下窗口办理、“淮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北公积金”APP、安徽政务服务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 查询密码:

  • 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