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

来源: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件编号: 20251121001 来信时间: 2025-11-21 17:48:2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请问:爱人单独购房,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能否使用我的公积金?
答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5-11-24 08:56:09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请问您爱人是婚前购房还是婚后购房?是使用您的公积金进行贷款还是提取?可咨询0561-12329详细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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