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商贷住房提取公积金余额还
来源: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信件编号: | 20260126001 | 来信时间: | 2026-01-26 11:3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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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 信件内容: | 目前我1个公积金贷款住房为淮北市住房,目前为公积金按月冲抵。1个商业贷款住房为徐州市丰县住房。两套住房购买时均为未婚,现配偶无公积金。能否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以偿还徐州市丰县商贷住房的月供还款。 | ||
| 答复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答复时间: | 2026-01-28 17:23:17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暂不可提取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还这套房屋的贷款,如您配偶在淮北缴纳住房公积金,此种情况可以提取您爱人的住房公积金,详情咨询0561-30616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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