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房商贷偿还

来源: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件编号: 20260611001 来信时间: 2026-06-11 10:48:5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在宿州地区商贷购房,取公积金偿还贷款,需要哪些材料?是否能办理按月划转业务?
答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6-06-15 16:29:36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暂无法办理按月划扣业务,商业住房贷款还贷提取(含非本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条件

职工或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并正常还款的,可每季度提取一次。

办理要件

首次提取:

1.有效身份证件;

2.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款发票;

4.近三个月贷款还款流水;

5.主贷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6.关系证明(夫妻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需提供户口簿);

7.提取职工本人的社保卡或选定的银行Ⅰ类借记卡。

同套房再次提取:

1、有效身份证件;

2、近三个月贷款还款流水;

3、关系证明(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关系需提供户口簿);

4、职工本人的社保卡或选定的银行Ⅰ类借记卡。

注:本中心组合贷款参照此条执行。

可提取金额

家庭合计提取额应不超过以上年度累计还款本息。

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均可。

办理渠道

1.线下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渠道: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该渠道目前仅可办理夫妻双方购买本市住房非首次提取)。

特殊说明

1.夫妻双方或父母、子女如在外地中心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提取证明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亮码办理。

2.房屋产权共有人(仅限于配偶、子女及其父母关系),或为子女还贷提取的,提供关系证明和拥有房屋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书》。

3.婚前单方申请的住房贷款,配偶可提取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婚后还款部分本息。

4.异地还贷提取及为子女偿还房贷提取,缴存人家庭在本中心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可提取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

5.缴存人住房贷款结清后,可在结清后的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累计已还贷款本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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