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发布隐私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保密工作,提高防范和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此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一、全体职工在未经用户授权情况下必须对以下信息予以保密:
1、缴存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账户信息、缴存明细、职工信息、对公账号、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2、缴存职工的身份证号码、账户信息、缴存明细、贷款明细、银行账号、所在单位、学历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各渠道留言内容等信息。
3、其他隐私信息类型。
二、在中心各信息发布渠道中,涉及隐私信息的如无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公开一律不公开,违法违规公示信息需进行脱敏处理。
三、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隐私泄露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本制度自发布日起实施。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