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淮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归集、使用执行情况报告》、《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淮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淮北市人民政府,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设9个科,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3人,其中,在编33人,非在编3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483家,净增单位176家;新开户职工1.19万人,净增职工-0.38万人;实缴单位2492家,实缴职工20.45万人,缴存额48.8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60%、-1.82%、6.02%。2024年末,缴存总额563.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47%;缴存余额166.13亿元,同比增长8.8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二)提取:2024年,8.5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5.32亿元,同比增长4.4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38%,比上年减少1.13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397.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7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对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住房、符合多孩政策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适当上浮最高贷款限额。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7万笔10.1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5.71%、37.91%。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52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0万笔243.69亿元,贷款余额105.1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75%、4.33%、-4.8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3.30%,比上年末减少9.1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573笔20507.15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18156.1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56788.02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1.61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90亿元,1年以上定期48.7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9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3.30%,比上年末减少9.1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47457.14万元,同比增长6.04%。其中,存款利息13582.7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3874.39万元,其他无。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6325.14万元,同比增长9.5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4411.8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78.46万元,其他734.8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21132.00万元,同比增长2.03%。增值收益率1.32%,比上年减少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管理费用1844.2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287.75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00.8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711.23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373.9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8194.1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882.98万元,同比下降3.18%。其中,人员经费900.40万元,公用经费24.54万元,专项经费958.0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5.13万元,逾期率0.02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373.9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37%,国有企业占52.83%,城镇集体企业占0.67%,外商投资企业占4.6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3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4%,灵活就业人员占0.49%,其他占1.45%;中、低收入占98.52%,高收入占1.4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4.20%,国有企业占21.65%,城镇集体企业占1.31%,外商投资企业占14.2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6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4%,灵活就业人员占2.88%,其他占2.02%;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77%,租赁住房占2.8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9.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1%,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2.8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5%,高收入占1.55%。
(三)贷款业务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0.0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5.78%,比上年末减少0.5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689.2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03%,90-144(含)平方米占84.40%,144平方米以上占3.57%。购买新房占63.05%,购买二手房占36.9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7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3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6.92%,30岁-40岁(含)占41.17%,40岁-50岁(含)占18.08%,50岁以上占3.8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4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53%;中、低收入占99.06%,高收入占0.94%。??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8.68%,比上年减少14.5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方面
(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完成。2024年6月,出台《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我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24元;2024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6102元[25424×12%(个人部分)+25424×12%(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930元,月存额下限为194元[1930×5%(个人部分)+1930×5%(单位部分)](计算方法:四舍五入到元)。
(2)“政银企”协作推动“公积金信用贷”惠及小微企业。2024年初,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探索“政银企”协同新模式,推行“公积金信用贷”利企新渠道,按照合作协议中国建设银行淮北分行为淮北市某商贸公司成功办理了首笔“公积金信用贷”,无须任何形式的担保。2024年,累计发放信用贷3笔120万元,另有13家小微企业与三家银行达成合作意向,“公积金信用贷”进一步发挥了公积金惠企增信作用,提供了多元化金融服务,助力了企业发展。
2.提取方面
(1)优化租房提取政策。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原800元/月提高到1200元/月,同时取消原以家庭为单位限制,双职工家庭每月可提取2400元,符合多子女政策的职工家庭相应上浮,二孩家庭上浮1.5倍、三孩家庭上浮2倍;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优化提取政策。一是子女购房资金不足的,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购房之日起两年内一次提取,仅限购房提取,不支持还贷提取),当月个贷率高于90%(含)时次月起停办此业务;二是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家庭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淮北市市域外购房或偿还房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与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偿还房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缴存人家庭在本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确保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前提下,可部分提取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异地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为子女购房、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3)完善提取管理办法。结合中心新出台的政策并结合实操,对原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精减了部分提取业务办理要件,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
3.贷款方面
(1)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单职工贷款政策保持不变。
(2)完善贷款使用政策。支持利用住房公积金向缴存职工发放购买保障性住房个人住房贷款。
(3)调整楼盘准入政策。对原执行到期的楼盘准入政策继续执行(“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处于抵押状态的,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申请,办理途径仍采取线上办理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并取消了期限限制。
(4)对商转公政策进行优化。新增“商转公”以贷还贷业务办理模式,职工无需结清原商业贷款,符合中心贷款条件后由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结清商业贷款,降低了“商转公”业务办理门槛。
(5)出台开发企业现售楼盘准入政策。为防范贷款风险,中心经过调研后,于2024年12月份对部分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未经过预售直接申请现售的进行了规范。
(6)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印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对新增、在途、存量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推动窗口延伸。与银行合力打造公积金业务“就近办”服务点,设置公积金服务“专区、专柜、专员”,配备自助终端设备,部分业务一站式办理,今年我市徽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的5个“就近办”服务点已上线运行。2024年,“就近办”窗口办理提取业务616笔3570.36万元,通过一体机办理业务1731笔;二是完善热线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知识库建设,提高12329客服平台答疑质量和效率,搭建12329热线服务工作沟通平台,建立微信专用工作群,及时对接处理群众问题和诉求。2024年,12329服务热线累计接听各类咨询电话60627件,接通率99.7%、满意度100%。三是加强服务监督。制定《规范化服务标准》,开展“四查一为”专项督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服务大厅监控和“好差评”评价系统,规范窗口服务。四是打造贴心服务。推行周末节假日“值班不间断”、工作日“中午不打烊”连续服务、“服务不断档”延时服务,提供暖心“上门服务”,开设“潮汐窗口”,积极响应政务服务中心“淮政速办”志愿服务,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推进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已完成电子档案一期建设,实现线上电子档案使用和数据留痕,目前正在实施电子档案二期建设,拟实现柜面无纸化和个人云签系统,以及公积金财务档案无纸化;二是完成机房建设与搬迁,成功替换旧设备,实现数据迁移、系统测试与业务验证,确保信息系统迁移过渡和业务办理流畅稳定。同时,利用原分中心旧设备搭建集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支持系统持续优化;三是建设风险防控平台,通过收集、整合多维度数据构建缴存职工画像,在业务办理前进行风险分析并预警;建立事后稽核机制,定期抽查已办结业务,确保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电子稽查辅助工具,帮助内审人员快速查询、统计和分析问题数据,提升稽查效率;四是按照住建部和人民银行要求,优化程序与网络配置,正式开展征信上报工作,并于11月组织征信专题培训,提升员工专业认知与风险防控意识,确保公积金管理规范安全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分别由中共淮北市委、市人民政府、淮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颁发市级先进集体荣誉2项;
2.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荣获中共淮北市委网信办、淮北市文明办“第二届淮北市文明新媒体账号”称号;
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梅庆保同志2024年度经中共淮北市委批准获得记三等功1次;
4.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魏情同志、柴磊同志2024年度经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分别获得记三等功1次;
5.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曹明东、柴磊、魏情三位同志2024年度分别由淮北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淮北市妇女联合会、淮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颁发市级先进个人荣誉各1项。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