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公积金】深学细悟新条例 凝心聚力促发展
市公积金中心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专题会议
2026年8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4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9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为精准把握公积金制度改革新要求,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近日,市公积金中心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胡远文主持会议,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人员逐条研学新修订《条例》,重点学习新增及调整条款,系统梳理政策优化要点,着力规范业务办理、提升服务质效、释放政策红利,为淮北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会议指出,《条例》是公积金领域基础性行政法规,是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监管等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在规范资金运行、扩大制度覆盖、保障群众安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法治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修改的重大意义,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部署要求上来;二要抓实学习宣传,分层分类组织学习,精准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善于运用政策破解业务难题;通过线上推送、线下宣讲、窗口答疑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持续提升政策知晓率;三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照新规全面梳理现有制度流程,补齐短板弱项,持续规范业务办理、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监管效能,奋力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