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28 09:52 字号:

刘素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住房公积金扩面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把“扩面增量”作为第一工作要务,狠抓工作源头,多措并举提高制度覆盖面。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制度影响力和政策知晓度。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有效加深广大缴存职工群众对公积金制度的理解;充分发挥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的聚合传播效应,营造良好的建制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新市民调研工作。2018年,为更好地帮助进城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展开了一次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工作。重点聚焦新市民反映强烈的住房难题和公积金问题,研究改进公积金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征集改革公积金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进一步规范缴存依据。2018年6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单位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淮房金〔2018〕28号),支持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进一步保障各类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依法享受公积金政策的权力,扩大了制度的覆盖面。

二、工作措施:多种途径,做好宣传。1、上门宣传。对于规模企业、纳税大户,作为重点对象上门宣传,通过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提高其认识,解除其思想顾虑,促进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2、创新宣传。每年在《淮北日报》做专刊宣传公积金业务知识,年底刊登《公积金有奖知识竞赛试题》有奖活动,吸引职工积极参与,扩大影响面。3、集中宣传。中心订做了普法、业务图片展版、条幅及宣传资料,积极参加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上街宣传活动,和市民互动,面对面解答各种业务问题。4、媒体宣传。通过如濉溪县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电台在线节目、“12329”热线电话、报纸、广播、网站等形式广造声势,直接交流,使群众对公积金工作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加强联动,深入挖潜。加强与工商、人社等部门的密切联系,统筹各方信息资源,科学分析归纳,多渠道掌握确定催建催缴重点企业和重点人员,确保最大范围地将广大职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三、存在问题:法制观念淡薄,部分非公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认为缴存公积金是向企业收费,给企业增加额外开支和负担。部分职工对公积金缴存认识不足,认为缴存公积金会减少他们收入,还不如以工资补贴形式直接发到手实惠。执法权限不足,尽管国务院《条例》已颁布多年且近期有所修动,但一直没有积极执法氛围,也没有统一的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虽然《条例》明确授予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的权利,但真正实施起来很难。行政执法权限不足,缺乏必要的检查处置权(如进行财务检查、对银行账号资金冻结等),遇到企业不配合,处于无法取证的尴尬境地。执法存在障碍,公积金执法力度要加大成为一句空话,导致很多人认为公积金制度可建可不建。公积金没有强制性,归集扩面上执法手段缺乏,直接影响了对非公企业的归集力度。

四、工作目标:(一)从公积金顶层政策设计上,尽快修订出台适应新形势的《公积金管理条例》。(二)加快公积金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赋予公积金中心切实有效的执法权限。(三)参照“五险”征收方式,实施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动,加大非公企业公积金的归集力度。(四)调动经办银行等多方积极性,对新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实行“谁帮助归集,在谁那开户”的原则,扩大对非公企业公积金的建缴归集力量。

再次感谢刘素萍委员对公积金事业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