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31 11:07 字号: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淮北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9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调整。

2、2018年度淮北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报告。(草案)

(1)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归集、使用执行情况报告。(草案1)

(2)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北矿业集团分中心2018年度归集、使用执行情况报告。(草案2)

(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皖北煤电集团分中心2018年度归集、使用执行情况报告。(草案3)

3、2018年度淮北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草案)

(1)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草案4)

(2)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北矿业集团分中心2018年度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草案5)

(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皖北煤电集团分中心2018年度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草案6)

4、2019年度淮北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草案)

(1)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归集、使用计划。(草案7)

(2)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北矿业集团分中心2019年度归集、使用计划。(草案8)

(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皖北煤电集团分中心2019年度归集、使用计划。(草案9)

5、淮北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草案10)

6、关于拟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淮北市人民政府,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设4个科、1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70人,其中:在编47人;非在编2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14家,实缴单位1387家,净增单位150家;新开户职工1.24万人,实缴职工19.36万人,净增职工0.05万人;缴存额33.08亿元,同比增长18.1%。2019年末,缴存总额349.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46%;缴存余额108.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9.51亿元,同比增长5.39%;占当年缴存额的89.21%,比上年减少10.75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240.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9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4万笔21.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17%、45.58%。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9万笔10.49亿元;淮北矿业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8万笔8.99亿元;皖北煤电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万笔2.24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35亿元。其中,市中心4.71亿元;淮北矿业分中心5.04亿元;皖北煤电分中心1.6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4万笔159.24亿元,贷款余额91.3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47%、15.79%、12.7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16%,比上年末增加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29亿元。其中,活期0.1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59亿元,1年以上定期8.1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9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4.16%,比上年末增加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2685.38万元,同比增长8.01%。其中,市中心14637.53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13215.07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4832.78万元;存款利息4684.2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7567.5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33.5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3875.84万元,同比下降17.97%。其中,市中心7217.3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3979.87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2678.67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640.94万元,归集手续费220.8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11.83万元,其他2.1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8809.54万元,同比增长40.96%。其中,市中心7420.23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9235.2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2154.11万元;增值收益率1.76%,比上年增加0.4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753.9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055.56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840.7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398.28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5234.34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上缴4000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上缴1163.94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274.4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974.58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37879.4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提取44197.96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提取8897.2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780.83万元,同比下降14.69%。其中,人员经费650.49万元,公用经费198.6万元,专项经费931.74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84.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01.38万元、34.28万元、748.64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17.8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9.54万元、128.42万元、149.88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78.6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09.57万元、35.9万元、33.2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50.25万元,逾期率0.27‰。其中,市中心0.05‰,淮北矿业分中心0.36‰,皖北煤电分中心0.9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274.4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2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23%。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2.13%、0.26%和18.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34%,国有企业占22.57%,城镇集体企业占3.32%,外商投资企业占1.7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7%,其他占6.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75%,国有企业占64.72%,城镇集体企业占1.23%,外商投资企业占2.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其他占1.09%;中、低收入占98.55%,高收入占1.4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93%,国有企业占39.76%,城镇集体企业占4.29%,外商投资企业占7.1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4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6%,其他占3.8%;中、低收入占99.61%,高收入占0.39%。

(二)提取业务:2019年,8.9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9.5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9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1.5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35%,租赁住房占0.11%,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8%,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0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69%,高收入占1.3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8.6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2.87%,比上年末减少2.5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6049.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46%,90-144(含)平方米占75.17%,144平方米以上占3.37%。购买新房占68.0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1.9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0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6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3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87%,30岁-40岁(含)占40.36%,40岁-50岁(含)占26.32%,50岁以上占4.45%;首次申请贷款占86.8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18%;中、低收入占97.25%,高收入2.75%。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193笔41687.9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96249.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0311.4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4.31%,比上年增加11.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政策调整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

2019年7月,中心依据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淮北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0263元、《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事项等有关规定测算,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17566元;下限不得低于1737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108元,合计不得超过4216元;下限各为87元,合计不得低于174元,计算方法各为四舍五入到元。

2、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2019年12月,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淮公委〔2019〕3号),调整提取政策如下:

(1)由现执行允许“患重大疾病提取”,调整为患重大疾病不允许提取。

(2)调整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原来的每月600元调整为每月800元。

(3)离休或退休提取的,个人账户封存后,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销户提取。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偿还自住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产权所占份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账户余额,职工本人提取不足时,允许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款支出或偿还贷款本息之和。(父母为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购房,可按份额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2019年12月,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淮公委〔2019〕3号),调整异地贷款政策,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贷款额度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同时不得超过淮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二)信息化建设情况

1.2019年5月初,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系统顺利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并定时自动向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传送增量数据。中心以此次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为契机,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逐步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为开展网上业务提供充实的数据支撑,不断提升中心服务水平和效能。

2.2019年7月9日,经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联合专家组严格核验,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顺利通过验收并获得“优秀”等次。中心在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服务效能,实现了常规业务的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3.2019年10月15日,市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原来的委托银行管理模式转换为中心自主核算模式。工、农、中、建、交等9家公积金受托银行共1.9万名贷款用户的数据全部迁移到中心公积金信息系统,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入自主核算的新时代,信息数据系统建设迈上新台阶。

4.2019年8月和12月,淮矿和皖北分中心分别启动了核心业务系统升级项目,对应用系统服务需求持续优化,进一步提高了公积金系统的数据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分中心通过对管理系统的升级,提高了公积金业务处理效率,提升了管理系统的稳定性,增强了系统外联的兼容性与安全性,为后续综合服务平台等功能拓展平台的接入打下坚实基础。

(三)“放管服”工作推进情况

1、开通网上公积金提取、归集业务系统

2019年4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陆续开通网上公积金提取、归集业务系统,给广大缴存职工和缴存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线上服务。

2、增设自助服务终端

市中心、濉溪县管理部和政务服务中心的大厅均设置了公积金自助查询服务终端。缴存职工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和凭证。

3、拓展公积金业务便民服务点

为更好地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需要,2019年9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淮北分行本着“共建共管”原则,分别在杜集区、烈山区设立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此举延展了公积金服务大厅的职能,扩大了公积金服务的半径,弥补了杜集区、烈山区服务网点的空白,达到了“就近办理、方便群众”的目的,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让企业更方便”。便民服务点运行以来,已受理近千件咨询和查询业务、提取业务20余笔金额300多万元,受到周边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四)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孟磊同志获得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

2、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付昌彪同志获得淮北市优秀退役军人称号。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19年9月26日,我市与淮海经济区内的徐州、宿迁、宿州、菏泽、济宁、临沂、连云港、枣庄、商丘共10个城市共同签署了《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和《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异地协查工作协议》,此举标志着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合作将充分聚焦区域内10城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3+N”发展模式,即实现信息共享、异地互贷、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目标,共同推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互享互认、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互认互贷、住房公积金提取联查联防、住房公积金征信信息互通互用、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等业务协同。我市住房公积金将与其他9个城市进一步强化合作交流,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优势,更好地为淮海经济区各市做大人才集聚、做强经济引力、做稳房地产发展,努力为打造“淮海十城,惠民同行”服务品牌、共建“淮海大家庭”作出积极贡献。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