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03-17 00: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淮海路165号;邮编: 235000;电话:0561-3053976)。

    一、概述

    2010年我中心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中心上下积极协助配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以《安徽省淮北市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为指导,把任务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严格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公开工作的常态和长效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中心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公开政府信息84条,在政务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8条;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24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中心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市广播电视报设立专栏、政务网上公开市中心办理归集、支取、贷款有关手续的工作流程、所需表格资料等,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中心2010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本单位不存在收取有关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中心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

    2、改进措施

    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