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13-01-31 00: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淮海中路73号;邮编: 235000;电话:0561-3053976)。

  一、概述

    2013年以来,我中心以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不断探索政务公开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新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政务公开是一项阳光工程,是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的工程。鉴于我中心人事调整,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领导,更好地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综合计划科、筹资稽核科、会计信息科、贷款管理科、县管理部科室负责同志组成的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四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类分工负责,工作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同时,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提上全中心重要议事日程。要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了解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阶段性情况汇报,了解工作运行情况,研究处理问题,部署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不断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政务公开的有效途径。以制度来规范政务公开才能持久有效,才能有利于从根本上改进中心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1、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入手,推进政务公开。

  为了增强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按照中央提出的“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方便群众、有效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淮北市《关于切实做好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从依法行政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制定了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形式、政务公开的监督措施与责任追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使政务公开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民主化建设,增加办理事务的公开性,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实行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规定、政务公开反馈和信息公开听证等制度。修订了政务公开程序、考核、监督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协调等制度。为了让社会公众了解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对财政预算执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住房公积金情况,在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公告。并且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制度,使住房公积金人员做到待人热情、文明办公,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扎扎实实地为单位和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从完善管理制度入手,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中心日常工作管理。重点围绕决策、审批办事及职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实行全面公开,保证了政务、事务、财务公开的顺利进行。一是人事管理事项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公开,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程序、办法、要求和任职资格公开,提拔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干部年终考核及奖惩公开,干部违纪违规处理处罚公开。二是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实行干部任用公示、评先公示、考勤情况公示、以及科室职能、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程序、住房公积金工作纪律公开等制度,对有关工作执行和督查督办情况、住房公积金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以每月通报形式公开。四是其他事项公开。车辆管理公开,工资调整公开,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及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公务事项公开。

  (三)突出工作,抓结合,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涉及住房公积金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等方面的法定公开信息。我中心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公开。

  一是编制职权目录,公开权力运行。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确保住房公积金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我中心经过认真梳理,清理出4项内部权力,绘制流程图4张,并在中心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更新了政府信息网站的职权目录总表、分表、权力运行流程图。对业务过程流程进行了详细编制,做到了清楚、规范、直观。并将以上工作的成果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是公开住房公积金结果,打造阳光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程序、资料、时限、纪律、最新动态等进行了公开,最大限度地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时公布于众,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强化监督,抓考核,加强政务公开保障

  1、落实政务公开责任。为了确保党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中心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追究。

  2、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按照国务院政务公开的要求,依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公积金公告工作。一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公告制度,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逐步做到所有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调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都要对社会公告;二是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宣传,把住房公积金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我们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被住房公积金单位的意见,对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同时,聘请住房公积金监督员等多种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答疑解惑、让百姓参与监督、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升住房公积金影响力。

  3、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活动,采取党组中心组暨干部理论学习、开展年度集中整训、党员专题教育、周三业务学习日等多种方式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制订了政务公开人员学习培训计划,组织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贯彻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心得体会,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搞好政务公开检查。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初即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年中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会,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组织得力、活动效果好的科室,及时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及时指导纠正。同时,还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效能考核等,调整、细化考核标准和分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中心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0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信息40条。在发布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 ;工作动态类信息3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中心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中心各科室共受理群众电话咨询1000多人次,全部作出答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中心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公开的时效性也需要进一步增强。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创新信息公开理念,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完善信息申请应急措施,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高公开质量和效率。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切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下去。二是继续加强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积极研究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等力争达到统一和规范。进一步整合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不断扩大和完善与公众交互的平台,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拓宽、畅通信息直通渠道,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