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公积金中心行政复议政务公开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8-06 10:43 字号:

 

 
  一、为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发挥行政复议程序的保障和监督作用,体现行政复议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结合市公积金中心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实行行政复议政务公开,增大行政复议工作透明度,是行政复议机构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依靠群众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重要保障。淮北市公积金中心要从推动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三、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行政复议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

  (三)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受案范围、复议管辖、受理条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五)行政复议办理程序规定;

  (六)当事人查阅案卷规定;

  (七)行政复议机构办案纪律规定;

  (八)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九)法律责任和司法监督。

  四、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淮北市政务公开网市公积金中心栏目公开,注意及时增添相关内容;

  (二)采用专栏、公示牌、印发宣传册等形式公开;

  (三)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挂牌服务,以利于广大群众监督;

  (四)办案人员执行公务时要出示工作证件,通报姓名、身份和执行公务事由,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法定权利和义务。

  五、在各种政务公开形式上公开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电话为举报、投诉电话,以强化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的内部监督。

  六、适时邀请人大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律师等,对行政复议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公开通报监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