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30 08:34 字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安徽省淮北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0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淮北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2.《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

3.《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意见》;

4.《关于统筹调度使用各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淮北市人民政府,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设4 个科,1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66人,其中,在编38人,非在编2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219家,净增单位140家;新开户职工1.25万人,净增职工1.03万人;实缴单位1527家,实缴职工20.39万人,缴存额37.5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09%、5.32%、13.51%。2020年末,缴存总额386.9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75%;缴存余额117.86亿元,同比增长8.5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二)提取:2020年,7.2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8.25亿元,同比下降4.2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23%,比上年减少13.98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269.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2万笔22.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3%、2.07%。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2万笔11.57亿元,淮北矿业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8.02亿元,皖北煤电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万笔2.58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54亿元。其中,市中心5.65亿元,淮北矿业分中心5.3亿元,皖北煤电分中心1.59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3万笔181.41亿元,贷款余额10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51%、13.92%、10.5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69%,比上年末增加1.5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485笔22128.55万元。 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8378.4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4986.2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7.28亿元。其中,活期0.2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71亿元,1年以上定期4.1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14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5.69%,比上年末增加1.5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40539.12万元,同比增长24.03%。其中,市中心16219.25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19357.42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4962.45万元;存款利息9668.3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841.3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9.34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7810.21万元,同比增长28.35%。其中,市中心7753.34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7323.33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2733.54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659.17万元,归集手续费417.2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27.83万元,其他5.9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22728.91万元,同比增长20.84%。其中,市中心8465.91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12034.09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2228.91万元;增值收益率2%,比上年增加0.2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099.4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64.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964.97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753.9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055.56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6141.21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上缴淮北市财政局8300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上缴淮北市财政局1614.35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373.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939.55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39995.36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提取51697.96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提取9246.2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5280.99万元,同比增长196.55%。其中,人员经费806.96万元,公用经费295.13万元,专项经费4178.9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417.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22.93万元、37.44万元、957.23万元;淮北矿业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50.2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13.06万元、132.85万元、104.35万元;皖北煤电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413.1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70.97万元、124.84万元、3117.32万元[其中当年确认业务用房3059.53万元(含业务用房购置款、装修款及办证税费)]。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25.79万元,逾期率0.22‰,其中,市中心0‰,淮北矿业分中心0.19‰,皖北煤电分中心1.2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373.9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76%,国有企业占64.67%,城镇集体企业占0.95%,外商投资企业占2.6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1%,灵活就业人员占0.07%,其他占0.88%;中、低收入占98.35%,高收入占1.6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99%,国有企业占27.23%,城镇集体企业占2.62%,外商投资企业占7.7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6%,灵活就业人员占0.2%,其他占2.73%;中、低收入占99.68%,高收入占0.3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8.86%,租赁住房占0.2%,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6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1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8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66%,高收入占1.3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9.41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0.24%,比上年末减少2.6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816.1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39%,90-144(含)平方米占80.57%,144平方米以上占5.04%。购买新房占75.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4.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8.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1.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1.06%,30岁-40岁(含)占39.07%,40岁-50岁(含)占33.15%,50岁以上占6.72%;首次申请贷款占89.8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14%;中、低收入占94.13%,高收入占5.87%。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8%,比上年减少16.3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力推进,打出防疫“组合拳”,同心共筑“防疫墙”,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为全市战“疫”取得实效贡献了力量。

一是迅速行动,绘制疫情防控“作战图”。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市中心迅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确保中心疫情防控工作不缺位、不失责、有成效,要求全员坚决服从全市防疫大局,把各项防疫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率先垂范,下沉一线织密“防护网”。市中心20名党员干部勇担抗疫冲锋在前的使命,在防疫战场上发挥“旗帜”作用。党组书记、主任王亚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下沉一线,主动到社区报到,协助和指导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由于表现突出,被建安社区评为疫情防控工作“最美志愿者”。市中心干部职工在中心党组带领下,与社区的同志共同携手作战,联防联控,排查外出人员,认真做好筛查检测,到社区公共区域场所防疫消杀等,为居民的健康安全筑起坚固的防线。中心干部职工开展防疫工作时长累计近1万小时。

三是出台政策,积极提供合规“减压器”。市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申请缓缴企业共79家,涉及人数3.22万人,缓缴金额1.23亿元,有效缓解了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延迟复工或生产经营出现效益下降的企业的资金压力。

四是加强督导,时时刻刻紧绷“纪律弦”。为确保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到干部职工值守点开展防疫督导,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要求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落实防控责任。市中心组建了抗疫工作小组,要求每名工作人员晚上要将今天体温情况,有无咳嗽、发烧、外出以及家人情况及时报给综合计划科汇总,方便领导掌握中心工作人员及家人动态。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

2020年6月,中心出台《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检及调整缴存基数的通知》(淮房金〔2020〕18号)文件,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8858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263元,合计不得超过4526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1737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87元,合计不得低于174元)。

2.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经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十三次会议批准,2020年6月,中心分别印发了《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淮公委[2020]2号)、《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通知》(淮公委[2020]3号)文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适当调整,7月1日起执行,调整贷款政策如下:

(1)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在我市最高贷款限额下,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并且最高贷款额不超过月缴存额相对应的同档次最高贷款额。

(2)调整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首次公积金贷款同档次利率标准的1.1倍。

(3)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合规运行,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缴存账户封存后未重新就业的,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

(4)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连续六个月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上浮到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或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5)异地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其中一方须为淮北市户籍。

(6)异地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两年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记录,且无影响本次贷款的其它负债。

(7)实行定额轮候发放政策。中心根据当月资金运行情况,确定并公布异地贷款发放额度,按中心受理并收到抵押权证先后排序轮候发放贷款。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中心始终坚持“温馨、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务理念,以行动树立一流服务形象。积极创建“阳光智慧公积金,品质服务你我他”党建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效、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系统功能。

一是不断提升服务环境。2020年,市中心和淮北矿业分中心分别启用了新标准化服务大厅,新服务大厅按照便民利民的设计理念,设置了业务办理等候区、配备了智能查询机、自动排队叫号系统等各类硬件设施,为缴存人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

二是持续规范服务标准。中心研究并制定了《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以6大类共36条的明文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窗口服务标准、规范了服务语言,将更加“温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形象展示在广大缴存企业和缴存者面前。

三是加强智慧型公积金建设。中心始终以优化服务为出发点,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升级优化单位网厅和个人网厅,将“互联网+公积金”服务融合更加紧密,业务办理渠道进一步拓展,职工登录中心网站、微信和微博平台,即可获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资讯,查询和办理住房公积金所有缴存及大部分提取业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20年,中心进一步加快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进程,以信息化发展带动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是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区域联动。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及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区域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信息共享,突出破解住房公积金行业“信息孤岛”问题,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共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落实好国务院部署的“跨省通办”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与不动产等相关部门信息互联共享。通过“大数据”互联互通,拓宽信息核对渠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二是更新安全设备,健全防护措施。健全机房安全管理制度,购置冗余设备,优化网络结构,加快推进安全防护工作,保障机房设备安全,提高中心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投入力度,市中心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工作,保障应用系统安全。皖北分中心机房网络安全建设达到“二级等保”标准并对机房、档案室消防系统进行了改造,满足了消防规范要求。

三是落实上级要求,开展线上服务。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2020年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和省市部署,完成“个人申请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住房公积金开户“一网通办”,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缴存业务等工作全程网办。淮矿、皖北两个分中心均于年内实现贷款自主核算,进一步简化了业务办理程序。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0年,中心围绕“内练素质、外塑形象”,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争先创优工作,先后获得以下荣誉称号:

1.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第五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示范点 ”、“2019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及“2020年度市直机关工会工作优秀单位”;

2.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荣获2019年度淮北市“青年文明号”;

3.付昌彪同志被评为“第五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岗位学雷锋标兵”;

4.王坤同志被评为“淮北好人”、“2020年淮北市向上向善好青年”、“扶贫济困青春先锋”、“扶贫助困好青年”,荣获“脱贫攻坚贡献奖”;

5.张磊同志荣获淮北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先进个人”称号;

6.孟磊同志荣获淮北市直机关职工“学习标兵”称号。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加强区域合作,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切实推动区域性住房公积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现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融入长三角和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

2020年9月,中心成功承办了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第二届主任联席会议并成为轮值城市,会上起草并签订了《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及《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第二届主任联席会议合作推进项目清单》,建立了《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及日常工作机制》,形成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2020年6月以来,中心领导先后赴上海、滁州等城市参加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推进会,交流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2020年项目落实情况,研讨了长三角地区住房公积金人员交流培训方案,为共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落实好国务院部署的“跨省通办”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