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1-9月运行情况及政策介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11 09:16 字号:




一、发布主题: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1-9月运行情况及政策介绍

二、发布时间:20231010日上午9点

三、发布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梅庆保 曹明东 马森 冯岩城 省、市各媒体代表

五、发布单位: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主持人:曹明东

七、发布人: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梅庆保 

八、发布会流程

(一)总会计师梅庆保发言介绍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

)答记者问

九、发布会实录: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计划科科长曹明东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市各主流媒体记者,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梅庆保同志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1-9月运行情况及政策介绍。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梅庆保

各位媒体界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布会,在这里,我首先向媒体界朋友和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2023年以来,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立足“管理”和“服务”本位,秉持“温馨、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务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序推进“五大”要求、“六破六立”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政策落实、操作规范、服务提升”专项活动“回头看”,不断完善“金心服务,圆梦住房”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全市公积金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1至9月份,全市新开户单位420家,净增单位306家;新开户职工1.37万人,净增职工0.2万人;目前全市实缴单位2009家,实缴职工18.91万人,归集公积金34.54亿元,同比增长9.34%,完成目标任务78.50%。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25.17亿元,同比增长19.29%,完成目标任务89.89%;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34万笔13.20亿元,同比增长22.45%,完成目标任务97.78%(其中发放异地贷款792笔2.98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52亿元。

下面,我就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出台各项惠民助企政策做简要介绍:

一、聚焦惠民服务,着眼公积金制度创新

为全力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使用需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今年以来,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推出了提高贷款额度、降低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二次住房贷款与首次贷款的时间间隔、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延长购房提取追溯期、取消购房提取中按产权比例提取的限制、取消租房提取公积金次数限制等一系列惠民新政策,立足住房公积金领域政策工具应用和公积金“服务”本位,为民办实事,着力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凸显人文关怀,拓展公积金覆盖范围

在立足公积金本领域政策创新的同时,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觉担当使命,关注异地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多孩家庭等少数群体的租、购房需求,并将公积金的使用功能拓展到住房以外的其他领域,充分凸显住房公积金的人文关怀。今年以来,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出台了取消异地购房户籍限制、多孩家庭购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重大疾病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创新使用政策,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功能,拓展住房公积金的制度边界。

三、立足发展大局,推动公积金服务优化

为充分发挥公积金“助企”功能,落实市委关于“五大”要求、“六破六立”大讨论“推动环境大优化”的目标任务,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通过政策创新进一步“稳增长”、“稳市场”、“稳预期”,为最终实现环境大优化聚力赋能。今年9月,经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心正式出台降低楼盘准入限制条件、“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两项新政策,既减轻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回笼压力,又改善了营商环境,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公积金力量。

下一步,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政策创新,加快推进淮北市引进人才支持政策出台步伐。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工具箱,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公积金“资金池”存量情况以及个贷率、提取率等指标的升降情况,合理确定区间,适时精准抓取公积金政策。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组合,提高政策普惠水平,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服务质效,为促进淮北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加快打造“五宜”幸福淮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综合计划科科长曹明东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大家可以就本次发布会具体事宜进行提问,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告知所属媒体。

1、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住建厅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市公积金中心于今年9月1日实施了《淮北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存及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在我市范围以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未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年龄要求的个人,均可遵循自愿的原则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帐户设立、缴存、转移、提取、贷款等业务,具体缴存金额、缴存比例、贷款有关规定可通过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号、门户网站等渠道查询了解。

 

2、能否介绍一下“重大疾病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中“重大疾病”的范围?

根据住建部、安徽省住建厅有关会议精神,市公积金中心参照我省其他城市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实施了《淮北市重大疾病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双方父母患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可凭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结算单及医保部门核定的个人就诊台账等资料,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大病救助,提取金额为医保核定报销后的自付资金部分。

3、听说今年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可否简单介绍一下?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市公积金中心实施了《淮北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缴存职工购买淮北市(含三区一县)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经网上签约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存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该业务需本人亲自办理(如夫妻都需要提取,应同时到大厅现场办理),业务办理完结后,由公积金中心将购房首付资金直接转入该套房屋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如缴存人退房,开发企业及缴存人应及时将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回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最后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参与,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