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2024年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及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30 11:39 字号:

一、发布主题:市公积金中心召开2024年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及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9点

三、发布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梅庆保 马森 冯岩城 曹明东 省、市各媒体代表

五、发布单位: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主持人:曹明东

七、发布人: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梅庆保

八、发布会流程

(一)总会计师梅庆保发言介绍2024年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

(二)答记者问

九、发布会实录: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计划科科长曹明东】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市各主流媒体记者,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梅庆保同志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梅庆保】

各位媒体界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布会,在这里,我首先向媒体界朋友和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使命担当,砥砺前行,笃行不怠。适时出台精准有效公积金使用新政策,拉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同金融机构推出公积金信用贷利企新模式,拓展公积金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智慧公积金迈上新台阶,风险防控系统上线运行,标志着公积金领域风险防控进入机控和智控时代,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主要指标运行情况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2024年1-3月,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11.44亿元,同比增长8.36%。截止2024年3月底,全市累计缴存公积金526.49亿元,缴存余额为155.82亿元。从缴存情况看,1-3月新开户单位112家,新开户职工2129人,归集扩面工作扎实推进。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024年1-3月,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8.27亿元,同比下降3.69%,提取率72.27%,主要受当期房地产市场行情影响。截至2024年3月底,全市累计提取370.67亿元。从提取情况看,购房占14.8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7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65%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4年1-3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1.99亿元,同比下降49.75%,与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保持同步。截至2024年3月底,全市累计贷款总额为235.57亿元,贷款余额108.64亿元,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6.5%,居全省第二位。从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看,全市个人住房贷款率69.72%,住房贷款逾期率0.039‰,风险整体可控,逾期率低于国家规定要求。分类看,购买新房占59.55%,购买二手房占40.45%;本地贷款占76.78%,异地贷款占23.22%,即有近四分子一的购房者为非本市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占87.64%,购买二套及以上贷款占12.36%;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第一季度贷款发放和购房提取合计7.2亿元公积金资金注入房地产市场,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增值收益2024年1-3月,中心在保障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资金的统筹能力,保障资金运用的最优化,收益最大化。全市共实现增值收益0.52亿元,同比增长1.90%,预计全年将超过2亿元。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计划科科长曹明东】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大家可以就本次发布会具体事宜进行提问,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告知所属媒体。

一、2024年4月15日,中心实施了《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中对子女购房提取政策做了调整,能否详细介绍下新政策相比老政策有何变化?

回答:

谢谢这位记者提问。原政策是在淮北市行政区域内为子女购房的,可申请提取一次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及淮海十城区域内购房的,未婚子女首次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一次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且仅限提取一次(暂不支持还贷提取)。

现政策调整为缴存人家庭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子女购房资金不足的,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或偿还房贷,不再受户籍、未婚和购房次数限制,与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偿还房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

现政策主要有以下四点变化:

1、支持为子女购房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且不再受户籍限制。

2、取消为子女购房提取公积金区域限制、婚姻关系及购房次数限制。

3、取消了为子女购房提取公积金次数限制。现两年期内可凭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

4、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风险,新增办理条件:缴存人家庭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如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二、请问为子女购房提取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可提取金额是多少?

回答:

谢谢这位记者提问。为子女购买商品房提取需要职工提供以下材料:

1.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年期内);

2.购房款发票;

3.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父母子女提供户口簿);

4.若购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年期内)还需提供原商品房买卖合同;

5.提取职工本人的社保卡或选定的银行Ⅰ类借记卡。

为子女购房提取金额总计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职工也可以通过“公积金办事明白卡”查看业务对应相关材料。

最后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参与,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