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订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印发至中心各科(部)。
2.完成电子档案二期项目及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验收工作。
3.完成省住建厅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并通过验收。
4.完成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CA证书延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