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计划科联系。(地址:淮北市南湖路88-1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05397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概况

2024年度,我们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主动公开了包括政策法规4项、重大决策信息2项、规划计划内容3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项、财政资金信息13项、应急管理动态3项、行政权力运行状况2项、新闻发布内容5项、政策解读资料7项、主动回应公众关切13项、监督保障措施5项。按季度组织新闻发布会,确保对各项政策进行及时且精准的解读,以增进公众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本年度,市公积金中心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按期合规办理完结2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实践

我们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全面、准确地公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信息,有效提升了公积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通过大厅显示屏、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报纸、行风热线、微博、微信等多元化媒体平台,广泛发布住房公积金热点新闻、年度工作报告、管理中心信息及政策法规等内容。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信息清理工作,确保不公开涉及个人隐私、错误敏感词汇及无效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展

中心积极响应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号召,在中心网站上,我们设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栏目,以高质量标准发布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并借助新媒体平台加强在线互动和政策解读。此外,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我们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查询功能,以满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

   (五)监督保障举措

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并制定了详尽的监督规则和流程,以保障住房公积金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公开形式不规范,未按照规定形式进行公开,或者公开的信息格式不统一、内容不完整,导致公众信息阅读和理解变得困难。

     (二)改进情况。制定了详细的信息公开格式规范,明确了不同类型信息的发布标准和要求。这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发布时间、来源等关键要素的标准化处理。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旨在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